大學在學術及聘用上一向重視平等機會,並決意消除對教職員、學生及其他與大學有往來的人士(包括合約員工、服務提供者及申請者等)的任何形式的歧視或騷擾。每個人,不分種族、膚色、性別、語言、宗教、政治或其他見解、民族或社會出身,都有權受到尊重和公平對待。大學的《平等機會政策》訂明處理歧視及騷擾投訴的機制,確保一個互相尊重及支持的校園環境。
教職員適用:
學生適用:
處理及預防歧視和騷擾實務守則:主管適用